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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、少年因身體狀況可申請延緩入學。需要延緩入學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提出書面申請,報戶籍所在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備案。根據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(試行)》,緩學期一般為一學年,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,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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